聂拉木地处祖国西南边陲,喜马拉雅山脉与拉轨岗日山脉之间,是西藏自治区边境县之一。东、北、西三面分别与定日、昂仁、萨嘎、吉隆四县交接,南与尼泊尔王国毗邻。全县土地总面积8684.39平方公里,属农、牧、林综合性的半农半牧县。属高原温带半湿润气候区,气温偏低,冬季寒冷。南北高差悬殊,气候差异大,南部温暖湿润,北部干冷。降水较充沛,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。日照充足,无霜期短。年日照时数2638.9小时。年无霜期170天左右。年降水量617.9毫米。
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聂拉木地处祖国西南边陲,喜马拉雅山脉与拉轨岗日山脉之间,是西藏自治区边境县之一。东、北、西三面分别与定日、昂仁、萨嘎、吉隆四县交接,南与尼泊尔王国毗邻。全县土地总面积8684.39平方公里,属农、牧、林综合性的半农半牧县。属高原温带半湿润气候区,气温偏低,冬季寒冷。南北高差悬殊,气候差异大,南部温暖湿润,北部干冷。降水较充沛,主要集中在夏秋两季。日照充足,无霜期短。年日照时数2638.9小时。年无霜期170天左右。年降水量617.9毫米。